退役飞机改造餐厅的消防设计有哪些特殊要求?-退役飞机
发布日期:2025/10/31
退役飞机改造餐厅的消防设计特殊要求一、总体合规与审批路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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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为准,叠加餐饮业态与既有建筑改造要求,优先明确:建筑定性(新建/改扩建/临建)、耐火等级、防火分区、安全疏散、消防设施配置与联动逻辑,并在施工前完成消防设计审查/备案与图纸会审。退役机体作为装修载体不改变其作为建筑内部空间的合规属性,仍需满足餐饮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。装修阶段须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、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、灭火器与消火栓等基础系统,并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施工。
二、飞机机体带来的特殊构造与分区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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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分隔与封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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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机体开口(如舱门、舷窗、检修口)穿越的墙体/楼板,采用等效耐火极限的防火封堵(防火密封件、防火板、岩棉+钢板等),确保与整体防火分区一致;厨房、设备间等高风险区与客舱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 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,门应为常闭并具备自闭与联动释放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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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舱内疏散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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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并优化原有主/辅登机门作为安全出口,严禁以装饰构件遮挡或缩小有效净宽;通道应保持直线、无门槛、少转折,在走道转角处设置广角镜与连续导向光带;机舱内净高受限时,优先采用低位疏散指示与语音引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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舱段间连通与防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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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保留多舱段连通(如客舱—驾驶舱—后舱),应设置防烟封堵与挡烟垂壁,并在连通处设置防火卷帘/防火阀;厨房与客舱之间建议设置前室或双道防火门,降低油烟与火烟跨区蔓延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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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与内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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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舱、厨房、储藏等区域优先采用A级不燃或B1级难燃材料;机舱内大量复合材料与聚合物内饰需进行阻燃处理或替换,避免形成大面积可燃暴露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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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部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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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的驾驶舱如对外开放,应设置为独立防火分区,入口采用防火门+观察窗(满足耐火完整性),并配置独立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。
三、餐饮厨房与油烟系统的专项消防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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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火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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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房烹饪区配置厨房专用自动灭火装置(K类湿式化学),覆盖油炸锅、煎锅、灶台、排油烟罩与烟道;系统需具备温度探测+联动切断燃气/电源、声光报警与手动应急功能,并按规范设置试验/维护接口与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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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油烟与防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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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油烟罩、管道采用不燃材料,内壁定期清洗并形成台账;在排烟支管与竖向干管设置防火阀(熔断或联动关闭),并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;厨房与其他区域采用耐火极限≥2.00 h的防火隔墙与甲级防火门分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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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与电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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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引入设置紧急切断阀(ESD),与报警系统联动;燃气设备与可燃装饰/保温保持规范间距;厨房配电采用独立回路、漏保、金属管/槽盒敷设,大功率设备与油烟罩保持足够散热与防火间距,并配置防干烧、超温等电气保护。
四、疏散、报警、应急照明与联动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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疏散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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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舱内走道净宽不小于1.4 m,疏散楼梯净宽不小于1.1 m;每个防火分区至少2个安全出口,且相互独立直达安全区域;安全出口与疏散门向外开启,不得设置门槛、台阶与旋转门;在走道墙面与转角设置连续蓄光/灯光疏散指示,地面设置导向光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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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报警与联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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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覆盖厨房、客舱、储藏、设备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探测器类型与安装高度按环境选取;报警系统与厨房灭火装置、防火阀、排烟风机、消防泵、防火卷帘、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联动;设置消防控制室(或值班点位)与图形显示装置,实现故障/屏蔽/动作状态的可视化与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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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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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、主要走道等设置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,断电后持续照明不少于30 min,照度不低于日常照明的50%;灯具与线路具备防火/防烟性能,安装位置便于维护更换。
五、施工与运维管理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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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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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动火作业须办理审批与监护,现场清理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;新增/改动的消防系统须进行单机调试、分系统调试与联动调试,并形成完整记录与验收文件;隐蔽工程(封堵、配管、桥架)须影像留存与中间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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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营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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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常巡查(通道畅通、灭火器与消火栓完好、厨房设备状态、油烟管道清洁台账)与定期维保(报警/联动、应急照明、灭火系统、排烟系统)制度;开展员工消防培训与演练(报警、初期灭火、疏散引导、特殊部位如驾驶舱/厨房的处置卡),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与修订。